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

 

[ ] 北醫又上了報紙

http://iservice.libertytimes.com.tw/inform/news_1.php?no=189208
昨天報紙一打開就看到這則新聞,還是放在爆料專區。
網頁下面那篇回應寫的中肯,可以點連結一起看。

隨手數來北醫大或附醫比較大的報導,像是之前的星星王子事件,以及好久以前曾將未繳學費名單公佈在學校公佈欄之事,都不是什麼正面的報導。

其中山社也曾為北醫搏了點版面。要說帶有一點正面的字眼,就是大部分報社與電視台有提到,"醫學生充分運用他們所學的醫學知識,為傷者作適當的處理",恩,我想只是一兩句加油添醋的字句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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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原文如下

腫瘤追蹤分3次 掛號費破千 2008-02-16 A09版

「一頭牛剝三次皮」

〔記者洪素卿/台北報導〕台灣雖有全民健保,不過,就醫費用卻未必便宜!有民眾投訴,家人在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定期檢查良性腫瘤,每三個月一次的追蹤,從門診、檢查到看報告,就要付三次掛號費,一頭牛剝三次皮,光掛號費就超過一千元。

投訴讀者表示,他的太太於健檢時發現內臟有良性腫瘤,考慮設備及離家遠近因素後,每三個月都去北醫追蹤。每次得先掛號門診,再由醫師開超音波轉診單,再掛號照超音波,第三次掛號再看結果。每趟下來得掛三次號,付出一千元以上掛號費。

北醫:排同一天 不多收

讀者表示:「事實上,第一次門診醫師根本未做任何事,只是開超音波轉診單罷了,為何我們要花這冤枉錢?」對此,台北醫學大學表示,患者如果門診、檢查與看報告都排在同一天,不需要掛號三次,也不會要求多負擔掛號費。不過,「如果這些程序在不同的日期進行,則須反映調病歷等行政成本,會酌收掛號費」。

北醫表示,這項費用並非北醫獨有;不過,據了解同樣位於台北市的幾家醫學中心,包括馬偕醫院、台大醫院以及長庚醫院等,醫師於門診排定患者檢查時程後,患者只要在當日到檢查處報到,不需要再掛號、也不需額外負擔掛號費。

衛署:行政費用不違法

衛生署醫政處科長周道君則指出,掛號費是醫院內部的行政費用,除非醫院收掛號費有「擅立名目」之虞,一般會認定沒有違法。

也因此若部分醫院認為患者來院檢查、看報告,醫院仍需調病歷、列印相關表單等一般性行政作業,其作業跟掛號有關聯可收取掛號費。但不建議超過合理範圍的掛號費。

健保局:成本範圍不干涉

健保局台北分局副理林麗謹表示,掛號費部份先前曾經詢問過一些醫療院所,醫院認為,包括表單填寫、調閱歸檔等,都有一定成本,屬醫院內部行政費用,健保局不干涉。

但民眾不妨注意醫院有沒有多收部分負擔。基本上,如果醫師於門診中排定檢查,則檢查該次,醫院不可以向健保局申報診察費,也不能向民眾收取部分負擔。

此外,民眾第一次門診時,若醫師只開檢查單,則不得向健保局申請診察費。若民眾有疑問 ,歡迎向健保局反映,健保局可以從醫院上傳資料查看,或調病歷了解收費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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